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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2年6月7日 星期四

工作的一點怪見聞

有數位年紀很少的同事讓我摸不著頭顱。他們提出的要求,是我從不曾考慮或不敢提出的。我覺得事有緩急輕重, 如因自己的過錯而受罰, 就該接受而不是希望別人再因個人之要求去作出遷就。

兩位小同事(二十多歲,初出茅蘆一類), 公司的內部考核不合格, 這和自己能否繼續工作下去有極大關係。竟然請求上司更改他們的重考日期。

其中一位小同事指自己那天仍在外遊中,飞機要下午才到港,無法於指定時間參與重考。另一位因嫲嫲需要自己陪覆診,希望能更改時間考試。

兩位小同事或許忘記了公司的守則,補考日期並非胡亂而定,而是根據某政府部門的要求而制定。那位要外遊的小同事如必要玩樂,那應該先好好温習,以避免自己重考。那位要陪嫲嫲覆診的,我是有點同情,可是真的沒辦法改期嗎?那只是一個只需半小時的重考,沒辦法晚一點點見醫生?

最近亦有位小同事來我們部門報到,她是因工作表現不佳而來,卻滿口怨言投訴自己不是最差一個。這邊的工作地點太遠而自己薪金太低,車資已佔薪水一半,但其實需要來短短兩星期而已。又斗膽的趁辦公室沒人,經理不在,擅自早早放工!

不想標籤何人,只是碰巧以上三位都是90後。是我要求太高嗎?還是工作真的不應太上心?我是不是應該改變一下自己而適應新世代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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